标准销售期限和条件


    1. 一般条款

   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乐行公司提供的所有销售和服务。通过使用我们的服务,客户同意这些条款,并且这些条款优先于任何先前的协议。任何偏离这些条款的行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同意。​

    2. 付款条款

    除非发票或订单上另有说明,发票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。未按到期日付款将产生逾期金额10%的固定利息费用。如发生延迟付款,乐行公司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所有服务的权利。

    3. 债务追收

    如果付款逾期超过60天,乐行公司保留使用债务追收服务的权利。所有因债务追收产生的法律费用将由客户承担。

    4. 预扣税

    某些国家可能根据当地税法对发票征收预扣税。客户需直接向税务机关支付任何预扣税款。乐行公司应收款项的总额不受这些税款影响,必须全额支付。

    5. 服务表现

    乐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约定的时间框架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。然而,我们不保证特定的结果,且我们的责任不延伸至我们无法控制的结果。如果第三方(包括最终消费者)对客户提出损害赔偿要求,乐行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    6. 索赔

    任何关于乐行公司提供服务的索赔必须在服务提供或货物交付后的8天内通过挂号邮件书面提交至我们的注册办事处。

    7. 适用法律

    乐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所有协议和关系将受香港法律的管辖,并按其解释。任何争议将专属由香港法院管辖。